2015年7月16日下午18时许,包头市某小区保安员接到小区居民报称,在小区1号楼3单元步行楼道内听到有一女士呼救。小区保安队迅速派出保安员,对居民所反映的小区单元进行检查,在经过2楼楼道拐弯处发现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保安员立即控制犯罪嫌疑人赵某并用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成功解救受害人马某某。同时,小区保安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受害人马某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经过询问了解了基本情况,是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赵某到现场附近一家公司找工作未成功,又和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起念报复女性,正好看到被害人马某某面容姣好,遂起歹心,尾随被害人至小区安全通道2楼楼道拐弯处实施犯罪行为,期间被小区保安制止并控制,由于案件认定属刑事案件,现已移交刑侦部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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